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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 风险评估

了解被审计单位、识别重大错报与舞弊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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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了解,再评估

风险评估程序要求审计师从行业、监管、业务模式、会计政策、目标与战略、财务业绩等多个维度理解被审计单位。了解的深度应足以识别风险,而不必穷尽所有细节。

识别与评估重大错报风险

重大错报风险发生在两个层次:财务报表层次(与整体相关,如管理层凌驾于控制之上)与认定层次(具体到交易类别、账户余额、披露的认定)。评估时综合考虑发生的可能性与影响程度,并区分固有风险与控制风险。

舞弊风险的特别考虑

准则要求审计师在每次审计中都假定存在收入确认的舞弊风险,并识别其他可能的舞弊风险因素。重点关注:

  • 管理层承受异常的业绩压力或激励;
  • 复杂的关联方交易与异常的期末调整;
  • 内部控制被管理层规避的迹象;
  • 会计估计中存在偏向的证据。

风险与进一步程序的关系

风险评估不是终点,而是程序设计的依据。评估的风险越高,越需要更多、更可靠的证据,且更倾向于在期末而非期中执行程序。对于特别风险,应专门设计实质性程序予以应对。

风险评估是一个持续修正的过程:执行程序中发现的新情况,应回头更新风险评估。

常见误区

  • 「风险评估走过场,直接做实质性程序」——评估结果决定程序的性质、时间与范围,跳过评估会导致程序失焦。
  • 「只有小公司才有舞弊风险」——压力与动机可能存在于任何规模的主体,收入确认舞弊是每次审计都要假定的风险。
  • 「风险一旦评估完成就不必再改」——执行程序中发现的新情况应回头修正评估。

实务提示

用「风险—认定—程序」三列表把识别出的风险逐条落地,能明显减少底稿与程序脱节的情况。特别风险务必单独设计实质性程序,不能仅依赖内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