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性与适当性
证据的充分性是数量维度,适当性是质量维度(相关性 + 可靠性)。二者共同构成"说服力",而不是"确定性":审计师追求的是证据总体上足以支持结论。
证据可靠性的排序
- 审计师直接获取的外部证据(如银行回函、实地监盘记录)最可靠;
- 来源于外部但经被审计单位流转的证据次之;
- 被审计单位内部生成、且内控良好的证据再次之;
- 被审计单位内部生成、内控薄弱的证据最弱;
- 口头证据可靠性最低,通常需书面印证。
存货监盘要点
- 在盘点现场实施观察与检查,获取盘点程序是否得到恰当执行的证据;
- 抽查盘点记录与实物的一致性,关注呆滞、毁损与代管存货;
- 对存放他处的存货,考虑函证、替代程序或委托他人监盘;
- 记录盘点差异并追查原因,必要时提请调整。
期后事项的识别
期后事项分为调整事项(对资产负债表日状况提供新证据,应调整报表)与非调整事项(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后新情况,通常只需披露)。审计师应执行程序识别至审计报告日,并对报告日后知悉的重大事项保持关注。
证据的取得方式影响其可靠性,但更重要的是证据与具体认定的对应关系——相关性优先于数量。
常见误区
- 「证据越多越好」——证据的适当性(相关且可靠)优先于数量,堆积无关材料反而增加复核负担。
- 「内部生成的证据都不可靠」——内控良好时内部证据可靠性显著提升,关键是评价生成过程的可靠性。
- 「期后事项只需关注到审计报告日」——报告日后至报表报出前知悉的重大事项也需保持关注并考虑追加程序。
实务提示
监盘不要只看「有没有东西」,要关注所有权归属(是否含代管、寄售)与状态(呆滞、毁损、跌价迹象)。这些细节往往比数量核对更能发现风险。